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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称ivacaftor
适应症适用于1个月及以上的囊性纤维化(CF)患者,至少有一个CFTR基因突变,根据临床和/或体外分析数据,该突变对ivacaftor增强有反应。
推荐剂量:每次150 mg,每12小时一次,随含脂肪食物口服。
剂型:片剂(150 mg)或口服颗粒(需按体重调整剂量)。
口服颗粒剂量:根据体重和年龄调整(见表1),每12小时一次,随含脂肪食物服用。
1月龄至6岁以下儿童剂量:
年龄 | 体重 | 剂量(每12小时) |
1月至<2月(≥3 kg) | ≥3 kg | 5.8 mg/包 |
2月至<4月(≥3 kg) | ≥3 kg | 13.4 mg/包 |
4月至<6月(≥5 kg) | ≥5 kg | 25 mg/包 |
6月至<6岁 | 5 kg至<7 kg | 25 mg/包 |
7 kg至<14 kg | 50 mg/包 | |
≥14 kg | 75 mg/包 |
轻度(Child-Pugh A级):无需调整剂量(≥6月龄)。
中度(Child-Pugh B级):≥6月龄患者需减量至每日一次(片剂或颗粒)。
重度(Child-Pugh C级):≥6月龄患者慎用,需进一步减量(如隔日一次)。
禁忌:1月至<6月龄肝功能不全患者不推荐使用。
强效CYP3A抑制剂(如酮康唑):≥6月龄患者调整为每周两次给药。
中效CYP3A抑制剂(如氟康唑):≥6月龄患者调整为每日一次给药。
强效CYP3A诱导剂(如利福平):禁止联用,因显著降低药物暴露量。
整片吞服,随含脂肪食物(如鸡蛋、全脂乳制品)服用。
将颗粒与5 mL软食或液体(如酸奶、苹果泥)混合,温度需≤室温。
混合后1小时内服用,确保完全摄入。
给药前后需随含脂肪食物服用以增强吸收。
肝功能监测:治疗前及治疗期间需定期检测ALT/AST(首年每3个月一次,之后每年一次)。
过敏反应:若出现皮疹、呼吸困难等过敏症状,需立即停药并就医。
眼科检查:儿童及青少年患者治疗前及期间需进行基线及随访眼科检查,以监测白内障风险。
饮食禁忌:避免食用葡萄柚或相关制品,因其可能干扰药物代谢。
孕妇:动物研究未显示致畸性,但人类数据有限,需权衡获益与风险。
哺乳期:药物可能经乳汁分泌,对婴儿影响未知,慎用。
儿童:≥1月龄患者安全性及有效性已确认,<1月龄数据不足。
老年人:囊性纤维化多见于青少年,老年患者数据有限。
目前无过量病例报告,若发生过量需对症支持治疗,密切监测生命体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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